山东环保基金会委托瑾瑞代理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案
  2017年11月16日,山东环境保护基金会(以下简称山东环保基金会)委托北京市瑾瑞律师事务所,就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北良有限公司大连热力分公司(以下简称华粮大连分公司)、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北良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华粮北良公司)大气污染责任纠纷一案,正式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目前该案已被法院受理,准备进入庭审程序。
  华粮大连分公司成立于2015年01月26日,总公司为华粮北良公司。其主要经营范围为:蒸汽生产,供热、供汽、厂区内供电服务(凭许可证经营);供热、供汽管网配套,中性水、冷凝水回收利用。作为一家供热、供汽企业,华粮大连分公司应该在经营过程中履行社会责任,积极响应国家环保政策,加大力度治理企业因超标排放污染物给大气环境造成的损害。但经调查,该企业自2015年6月以来,在生产过程中长期存在超标排放烟尘、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环境污染行为,受到当地环保部门多次行政处罚。据不完全统计,行政处罚金额高达947万元,而该企业拒不改正其违法行为,仍然存在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违法情况。
  华粮大连分公司环境保护意识淡薄,违法情节十分恶劣,给当地环境造成了严重损害。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地的生态环境,山东环保基金会委托瑾瑞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,要求华粮大连分公司、华粮北良公司对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依法承担民事侵权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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